金水区法律援助工作为弱者筑起长城
来源:金水区司法局     时间:2014-09-13 00:00

“谢谢,太感谢你们了······”,近日,在郑打工的受援当事人张某来到金水区法律援助中心,送上一面写着“敬业正直、为民解忧”的锦旗,感谢金水区法律援助中心为其伸张正义。

“始终把困难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确保经济困难的公民获得平等的法律服务,努力实现应援尽援,促进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这是金水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中向社会作出的郑重承诺。金水区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刘耀东说:“财富的拥有可以有先后之分,司法公正的获得却不能有先后之别,法律援助让人人平等地站在法律面前”。

细化法律援助受理点设置分类标准

以所设单位及独立办案能力将受理点分为联络点和“直援”点,联络点设置在密切联系困难群众的工、青、妇、残、信访、拆迁办、安监办等区直部门,主要提供咨询、宣传法律援助知识,初步审查法律援助申请,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推荐到区法律援助中心统一受理。“直援”点设置在条件许可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或律师事务所,直接受理辖区法律援助申请。“直援”点同意受理的案件要报中心备案,由中心统一派发案号和相关文书后,指派志愿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承办法律援助事项。

完善法律援助横、纵向组织网络

完善17个街道法律援助受理点建设,明确专人负责法律援助受理点的接待、咨询、法律援助申请初审、协助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完善区公、检、法司法机关在案件受理过程中与区法律援助中心的衔接,如刑事案件指定辩护时,由法院复印案卷材料送达法律援助中心办理指定辩护手续,从而降低援助案件诉讼成本。

扩大法律援助受案范围

在法定的援助案件范围基础上,我区把劳动就业及权益保障等与民生密切相关的案件纳入了法律援助范围。目前,我区家庭人均收入不高于1400元的居民都能够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离群众越来越近。现在,从任何一处出发,在乡村一个小时、在城区一刻钟之内,您都能发现法律援助受理点的“身影”。

打造法律援助便民新平台

按照司法部关于推行法律援助十项便民措施的实施意见,针对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等方面出现的新情况,积极创造条件,设置专门接待场所,设置残疾人绿色通道,实行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依托街道和村、社区行政便民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接待窗口,接待群众来电、来访、登记和解答受理群众日常咨询,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对象随即办理申请手续,方便了基层困难群众申请法律援助。

提升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加强法律援助宣传力度,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有助于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申请渠道,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我区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和依法维权的意识得到了进一步增强。在辖区17个法律援助受理点统一安装尾数为“116”的法律援助咨询电话并在报纸上予以公布,方便群众寻求法律援助。创新宣传形式,制作图文并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海报1万余套,下发到社区楼院进行张贴,宣传法律援助有关知识。

目前,我区共建立有10个法律援助工作站、17个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点、226个法律援助联络点,进一步确保市区、城区一刻钟内即能得到法律援助,形成完善的“一刻钟法律援助圈”。各受理点按照中心工作要求,统一公示申请法律援助的条件和范围、审批程序、办事指南等内容,方便居民群众就近获取法律咨询和申请法律援助,全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速援、应援优援”工作目标,提高法律援助维护民生和保障民生的服务能力和服务效率,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司法公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困者开辟绿洲,为弱者筑起长城”已经成为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及广大法律援助志愿者的行动口号和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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