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关于开展 2021 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的通知
来源:本站  时间:2022-05-07 11:01

各区县(市)司法局律师管理部门,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单位相关部门,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

根据《河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河南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河南省司法厅关于做好法律援助律师年度执业考核及法律援助律师工作证申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司法厅律师工作处关于开展2021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的通知》要求,现决定对2021年度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进行年度考核,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一)年度考核执业时间跨度

2021年6月1日—2022年5月31日

(二)考核实施时间

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31日

各单位对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考核时间:

2022年5月6日—2022年5月20日

郑州市司法局集中备案时间:

2022年5月21日—2022年5月31日

二、考核对象

2021年12月31日以前核准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

以律师工作证号6-9位首次执业年度为准,首次执业年度为“2022”的不参加考核。

三、实施主体

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所在单位是本次年度考核实施主体。

郑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负责实施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备案。

四、考核程序

(一)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考核

1.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所在单位应当依据《河南省公职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河南省公司律师管理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本单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其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法律事务工作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称职、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的考核等次意见。

2.所在单位负责人在《公职(公司)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3份)上签字,加盖单位行政章后与《律师工作证》一并报送郑州市司法局备案。

3.公职律师、公司律师不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的,所在单位、企业应按“不称职”的考核等次报备。

4.各单位内部承担法律事务工作职能的部门,负责本单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年度考核材料的提交工作。

5.市直单位直接报送郑州市司法局,县(市)区有关单位由所在地司法局统一收齐后报市司法局。备案审查通过后,在《律师工作证》上加盖“公职律师年度考核备案”或“公司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在《公职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或《公司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上加盖司法行政机关印章,并将其中1份登记表上报省厅。

(二)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

1.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对全市法律援助律师进行年度考核,重点考核其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履行岗位职责、从事法律援助工作数量和质量等方面的情况,提出称职、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的考核等次意见。

2.所在单位负责人在《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一式3份)上签字,加盖单位行政章后与《律师工作证》一并报送郑州市司法局备案。

3.法律援助律师不按规定参加年度考核的,所在单位、企业应按“不称职”的考核等次报备。

4.郑州市司法局备案审查通过后,在《律师工作证》上加盖“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在《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加盖司法行政机关印章,并将登记表1份存档,1份上报省厅律师工作处,另外1份报送省厅法律援助管理部门。

五、会费标准

根据《河南省律师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试行)》,按照实行地区分类,执行不同的会费标准。省会郑州市城区为一类地区;省会以外各省辖市(含济源)城区为二类地区;各直管县、县(含县级市)及郑州市上街区为三类地区。

一类地区执业律师个人会费每年1,700元;二类地区执业律师个人会费每年1,000元;三类地区执业律师个人会费每年500元。公职公司律师以及法律援助律师按照所在单位住所地的个人会费标准减半缴纳会费。

各单位公职公司律师及法律援助律师,可通过微信扫描下方二维码按照提示填写信息完成会费缴纳。省律协秘书处将根据各单位缴费时填写的信息开具电子发票,电子发票汇总后统一发至郑州市司法局。

六、注意事项

1.按照考核文件的有关要求,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连续两次不参加年度考核,将被注销《律师工作证》。未及时报送年度登记考核表的,视为没有参加年度考核.

2.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不实行暂缓年度考核。

3.对被考核人所在单位不同意其继续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的,或因辞职、调任、转任、退休或者辞退、开除等原因,不再具备担任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条件的,要在本次考核中一并办理注销手续并收回执业证。

4.各单位应摸清本单位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底数,逐个通知,不漏一人。

七、工作要求

各单位年度考核完成后应于5月31日前向郑州市司法局上报下列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

1.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2.公职、公司、法援律师2021年度考核人员汇总表;

3.单位年度考核报告;

4.交纳会费凭证。

年度考核中要严格遵守当地防疫政策。

备案地址:郑州市桐柏路224号郑州市司法局208室

联系人:郝柯馨  0371—67651178

省律协联系人:郭晓瑜0371—53385618

电子邮箱:zzssfjlsgzc@163.com

附件:1.公职(公司)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2.法律援助律师年度考核登记表

          3.公职、公司、法援律师2021年度考核人员汇总表

                           郑州市司法局律师工作处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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