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眸”代表性案件:马某喜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2-03 10:51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郑州市科学谋划、精心组织、攻坚克难,以提高审判质效为抓手,通过集中公开宣判、公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宣讲等方式,在全市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营造了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的浓厚氛围。即日起,将开设“三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回眸”专栏,以期进一步提升“以案释法”、“以案警示”的效果,充分回顾和展现郑州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取得的成效和战果。

代表性案件:马某喜等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该犯罪组织通过殴打参选人员、贿选等非法手段,破坏基层组织换届选举,严重扰乱了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工作秩序。该组织成员多次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报复村民或市场商户,致使30多名被害人受伤,其中1人轻伤、8人轻微伤,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经济、生活秩序。

同时,该组织拉拢腐蚀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过利益输送、寻求庇护,逃避打击。该组织以商养官,以官护黑,相互勾结,严重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秩序和政治生态环境。

经郑州市两级法院审理,对被告人马某喜被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职务侵占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挪用资金罪、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罪、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记账簿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四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马某帅被以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敲诈勒索罪等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其他24 名被告人分别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犯罪判处九年零六个月至一年零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部分财产或者罚金;其他11名被告人按照实际所犯罪行依法判处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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