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关于《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 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通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2-08 14:14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按照市人大常委会2021年度地方立法计划安排,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组织对《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进行了全面修订,起草形成了《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呈报市政府后,经市司法局初审,形成了《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民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提高政府立法质量,现将其全文公布,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3月10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至市司法局。

传    真:0371-67661830(转515室收)

电子邮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区桐柏南路60号郑州市司法局(515室)

邮编:450006

 

2021年2月8日


按照政府立法工作程序,市司法局于2021年2月8日至3月10日对《郑州市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公开征求意见。

一、公开征求意见途径

1、分别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司法局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2、向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县(市)政府、有关市直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3、向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各方面意见反馈统计

截至3月底,收到意见和建议共227条,其中,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129条;开发区管委会、区县(市)政府、市直各部门意见和建议75条;立法基层联系点意见和建议23条。

三、反馈意见研究采纳情况

各方面反馈意见主要集中在业主组织的成立及履职、物业服务人的服务内容及质量、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机制、住宅小区内违法行为的处理等方面。经研究论证,采纳156条。被采纳的意见主要包括,进一步规范新建物业承接查验和物业服务人新旧交接行为,建立物业服务规范和相关标准,完善突发事件应对制度,保障业主个人信息安全,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等;其中社会公众反映强烈的,例如推动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明确公共收益的范围和监督管理途径,禁止物业服务人以断水、断电、门禁阻拦等方式向业主催交物业费,加大对住宅小区内私搭乱建、堵占消防通道及公共道路等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等意见建议,都予以重点研究和采纳。

部分意见未被采纳主要原因在于,一是部分意见与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相冲突,二是部分意见的内容在有关法律法规中已有明确规定;三是部分意见内容属于贯彻落实部门内部日常管理工作方面的,或者经论证在现阶段不具备可操作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