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司法局关于2020年法律职业 资格申请现场审核的公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21-01-18 09:00

根据河南省司法厅《关于2020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主观题考试成绩查询和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等事宜公告》精神,为做好我市2020年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现场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法律职业资格申请现场审核时间和地点

(一)时间:

2021年1月25日至2月3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二)地点: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三楼建设项目和社会服务综合受理区F11、F12窗口(中原西路与图强路交叉口向北,郑发大厦东门)。乘车路线:地铁一号线西流湖站B口出,乘坐S170路公交车到市政务中心站下车;或乘坐210路公交车到市政务中心站下车。

二、现场需提交的材料

申请人应按照网上申请预约时间到现场提交申请材料,办理资格申请和信息核验事宜。具体要求如下:

1、居民身份证原件(有效期必须是2021年3月31日之后的身份证)

港澳居民需同时提交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者港澳居民居住证原件;台湾居民需同时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者台湾居民居住证原件。

2、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原件

持港、澳、台地区或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对于学历信息未通过教育部统一核验的,需提交学信网学历查询结果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补正材料。

材料原件由司法行政机关现场审验后退回。

三、注意事项

1、申请人现场审核时应仔细核对姓名、身份证号码、照片、毕业证书编号等相关信息,如发现差错及时告知工作人员。

2、已取得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2020年考试成绩符合申请A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条件的申请人,现场审核时除提交以上所需材料外,须将C类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正、副本)交回。

3、现场审核须由本人办理,在规定期限内未提出申请且无正当理由的,视为自行放弃,司法行政机关不再办理。

4、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人员经审核符合授予条件的,由司法部授予法律职业资格,颁发《法律职业资格证书》。领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有关事宜另行通知。

5、普通高等学校、军队院校2021年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包括专升本)和以同等学力报考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达到合格分数线的,取得毕业证书后申请授予法律职业资格。具体时间和办法另行公告。

6、当前处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特殊时期,请申请人遵守国家、申请地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规定,切实提高防控意识,注意自身健康安全,做好个人防护,并自觉配合郑州市政务服务办事大厅防控工作要求,听从现场指挥,不要随意走动和聚集。

咨询电话:0371-67651166

      


                                                 郑州市司法局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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