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对涉及到具体工作人员的违规和服务态度的问题,请您详细提供有关情况(具体时间、地点)和您的具体联系方法,以便有关部门进行核对。 如果您不希望在网上公开您的问题,可以选择“不公开”选项。信件提交后可在您的“用户空间”-“其他信箱”中查看信件办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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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完毕
郑州市司法局
建议
关于我市司法局尽快推行并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网上备案或取消备案的便民举措的建议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网上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现场备案工作存在一定的滞后性,为证书持有人带来了一些不便。据悉,辽宁省在2013年下发了《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职权项目的决定[辽政发〔2013〕21号]》,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年度备案已取消,简政放权,给老百姓带来了极大方便。另,天津、苏州、福州、深圳等全国多个地市早已实行网上备案,给所辖持证人带来诸多便捷。建议我市司法局尽快推行并实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网上备案或取消备案的便民举措。十分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