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司法行政工作简报 2020年第3期
来源:本站  时间:2020-03-26 10:11

第3期

 

  郑州市司法局                         2020年3月12日

 

目    录

 

☆  郑州市司法局疫情期间转变执法方式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  我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  上街区司法局“法律四进”护航依法抗击疫情

☆  新郑市司法局全力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

 

郑州市司法局疫情期间转变执法方式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郑州市司法局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上级党委政府各项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防疫、业务”两不误,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服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提升服务质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法治获得感幸福感。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提高疫情防控能力。市局印发《郑州市法律服务行业复工实施方案》,分两个批次安排全市公证机构、司法鉴定机构、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等单位复产复工,明确复工条件,严格复工流程,指导各县(市、区)司法局、开发区有关部门做好复工服务工作。

二是恢复热线值班,提高法律服务水平。市法援中心迅速恢复“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值班,认真解答群众来电。春节假期结束后,郑州市“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采用转移热线、分散办公的方式于2月3日正常复工,工作日每天有两名律师值班、两部热线畅通,及时接听群众来电咨询,日均接听电话30余个。

三是规范服务行为,提升公证便民服务水平。防疫期间,全市各公证处采取网上办理、预约办理、邮寄送达等方式,一对一的为当事人提供咨询、预约、受理等公证服务。华夏公证处、大豫公证处结合线上预约、网络受理以及邮寄公证书等方式,为社会提供便捷、高效的不可抗力公证事件服务。同时,利用热线、网络、实体窗口等服务平台和途径,对涉疫情个人、企业反映的问题,即时回应、迅速反馈;对疫情防控引发矛盾纠纷的公证服务需求,急事急办、特事特办,通过法律手段帮助企业解决纠纷、克服困难。

四是加强行政复议工作,保障当事人行政复议权利。市行政复议中心坚持“停窗口、不停受理”,发布《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行政复议相关事项的通告》,及时向社会公告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临时关闭行政复议窗口现场接待工作,建议群众选择邮政挂号信、EMS邮寄等渠道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允许非涉密案件在家办公、远程网络办公,确保已受理案件按时办结,避免增加群众诉累。对于确需进行现场勘验、听证或者进行专家论证的行政复议案件,依法中止审理,确保案件审理客观公正。

 

我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针对山东、湖北、浙江等省发生的监狱场所输入疫情的问题,郑州市司法局严格按照司法部、省、市疫情防控部门工作要求,多措并举,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目前,各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管控严格、措施到位,无疫情发生,总体安全稳定。

一、迅速学习传达领导批示、讲话以及会议精神。2月21日下午,我局召开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和省委、市委、省司法厅有关会议、文件精神,结合近期山东、浙江、湖北等省出现的监狱场所疫情扩散问题,专题研究局属监所疫情防控工作。2月22日上午,各监狱戒毒所召开专题党委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市委、省司法厅有关会议、文件精神,认真做好狱情、所情、犯情研判,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举措,做到“内防感染,外防输入”。

二、加强统筹领导和一线督导。在充分发挥局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控专班作用的基础上,局党委成立了由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带队的3个督导组,加强对监所防控工作的指导督导。由石佛强戒所作为局监所疫情防控工作总预备队,全时待命、随时担负应急增援任务。各监狱戒毒所党委深刻汲取有关省外监狱教训,充分认识当前监所疫情防控工作的特殊性、艰巨性、严峻性和复杂性,加强组织领导,完善防控机制,自觉扛起疫情防控的政治责任。坚持各监所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进驻监区,深入一线,靠前指挥,确保实现“禁绝疫情”工作目标。

三、严格落实全封闭管理要求,再次开展彻底排查。各监狱戒毒所全面升级监所警戒等级,严格落实监管区封闭值班值守,办公区封闭隔离备勤,外围服务保障“三班制”。2月22日,再次对全体干警职工和家属区内所有人员地毯式排查,对全体在职干警职工外出情况进行地毯式排查,对在押罪犯和戒毒学员健康状况进行地毯式排查,做到全覆盖、无盲区、底数清、情况明。

四、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执行纪律。各监狱戒毒所坚持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紧盯问题抓整改,化解隐患于未然,做到问题当即发现、当即报告、当即解决。对涉及疫情防控的重大情况和部署安排坚持第一时间向局党委及省监狱管理局、省厅戒毒管理局请示报告。全面提升监所警戒等级,实行执勤模式,强化问责,凡是隐瞒不报、工作不力、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坚决打赢司法行政戒毒场所疫情防控阻击战。

五、加强防疫物资协调保障。各监狱戒毒所积极做好防疫物资的采购和储备工作,落实在押犯和戒毒学员全部佩戴口罩要求。市局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组成防疫物资协调组,加大后勤保障力度,重点为监所防疫工作协调提供、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物资。

六、关心爱护一线干警。各监狱戒毒所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科学调配警力,合理安排执勤备勤任务,最大限度避免超负荷运转,保证干警身心健康。对于一些家庭有困难的同志,由后勤保障组开展看望慰问、并送去生活物资,解决同志们的后顾之忧。对封闭区的干警采取视频连线方式慰问,缓解压力,加油鼓劲,鼓励大家继续保持良好的状态和高昂的斗志,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上街区司法局“法律四进”护航依法抗击疫情

 

为依法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上街区司法局紧紧围绕依法防控疫情和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任务和要求,主动作为,联系省律师协会作专业支持,汇编印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法律问题解答》,为疫情防控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突出重点普法内容,防疫工作有法可依。《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法律问题解答》从行政篇、刑事篇、民事篇、证券与资本市场篇、房地产篇、破产篇等6个方面的257条法律法规进行汇编印制,详细阐述疫情防控期间的多方面的法律问题,为广大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大众提供准确有效的法律参考。通过开展“法律四进”活动,将普法汇编送到机关单位、社区、村组和复工企业,不断提高依法防控、科学防疫的能力和水平。

二、借助政府法律顾问,法进机关有的放矢。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劲的时候,越要坚持依法防控。上街区司法局为疫情防控办公室配备专职法律服务顾问,对全区疫情防控管理、活禽交易、野生动物管控等相关法律服务和行政执法工作进行指导,对上街区政府以及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印发有关疫情防控政策性文件提出法制意见,确保始终在法治轨道上统筹推进防疫各项工作。

三、借助法律服务平台,法进社区便民利民。积极响应把防控力量向社区下沉的要求,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疫情防控。将普法汇编送到村(居)委员会,为其依法开展基层防疫工作,提供法律支撑。人民调解员通过广播播送、张贴宣传单等方式,劝导社区居民依法办事、科学防疫。借助社区(村)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统筹实施法律咨询、法律服务、法律援助业务“一站式服务”,实现法律服务群众“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流转办”,引导群众依法办事、科学防疫。

四、启动法律顾问团,优化资源服务企业。持续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重要作用。组织上街区3家律师事务所17名律师成立企业法律服务团,公开发布《致上街区广大企业的一封信》,通过“热线咨询”、“预约服务”等形式,以普法汇编为内容开展企业专题普法宣传,并为企业在疫情期间复工复产、生产经营、贸易纠纷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就企业疫情防控中可能遇到的具有普遍性的热点、难点问题进行论证并“一对一”精准提出法律处置方案。

 

新郑市司法局全力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工作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郑市司法局立足本职工作,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全力做好社区矫正疫情防控维稳工作。

一、全面周密排查,掌控矫正对象情况。新郑市司法局对全市在册的468名社区矫正对象开展全面排查。严格落实疫情日报告制度。通过管理平台定位,电话汇报、短信留言等信息化管控手段,增加抽查力度和频次,切实掌握辖区每一名社区矫正对象的活动轨迹和行动去向,坚决杜绝发生脱管、漏管现象。

二、提高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范意识。暂停社区矫正对象的集中活动,采用短信、微信等形式,向社区矫正对象推送疫情防范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疫情防范意识,明确法律责任和义务,强化个人防护能力,引导社区矫正对象服从当地村(居)委会的疫情防控安排,严防疫情扩散。

三、严格履行社区矫正对象外出请假审批管理职责。疫情防控期间原则上不批准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如确有特殊情况,坚持第一时间报备。对已请假外出的社区矫正对象,根据实际情况依申请给予延期或重新履行请假手续,待疫情结束再返回销假,司法所每天联系两次,并确定其具体位置及所在地疫情和安全状况,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

截至目前,新郑市468名社区矫正对象未出现新冠肺炎感染患者,全部人员思想稳定,无一人脱管、漏管,有效维护了社会安全稳定,为疫情防控工作做出了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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