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出台《法律援助值班 律师办公室(工作站)工作规定》并召开 专项工作会
来源:本站  时间:2017-09-29 17:45

 

        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对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做出规定。为深入贯彻两院三部的工作意见,落实服务型行政执法理念,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结合全市值班律师工作现状,于9月21日出台《郑州市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工作站)工作规定》和《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直管值班律师办公室(工作站)管理规定》两项规定,对11县(市)、区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和市中心直管10个值班点值班律师工作进行具体规范。

        这两项规定从值班律师办公室(工作站)的平台定位、工作原则、基本要求、值班纪律、工作职责、管理措施六个方面,明确了值班律师的七项工作任务和“六不准”工作纪律,并建立了值班律师名册制、预排班制、签到制和定期查岗、通报处理等制度和措施,实现对值班律师值班工作的全面规范和监管。

        22日上午,市中心召集参与值班工作的14家律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开专项工作会,总结值班律师工作开展情况,传达新规定的精神和内容。工作会着重指出前一阶段值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布置下一阶段具体的管理措施;并着重强调,值班律师制度的设立,主要是为来访群众提供法律咨询、进行诉讼仲裁引导和接受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同时承担未成年人讯问在场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等工作,这些工作的开展与各个律所的积极参与密切相关;此次出台文件和召开专门的工作会,就是为了规范值班工作,严格工作纪律,充分发挥各值班站点的作用。为加强管理,市中心还成立了专门的管理小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各值班站点的值班情况进行定期管理和汇总。

        工作会上言东方律师所、大沧海律师所等14家律师所的负责人纷纷表示,将严格贯彻落实好值班律师制度,对文件精神进行认真的学习和传达,充分发挥好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职能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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