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拓进取为法律援助事业增砖添瓦 ——记“平安郑州”杰出法治人物刘志丹
来源:河南法制报  时间:2016-11-09 16:37

刘志丹,男,1998年大学毕业后便来到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专职从事法律援助工作;2005年6月被郑州大学授予法律硕士学位,12月通过三级律师职称评定,获中级职称。

强服务

作为法律援助律师,刘志丹始终把法律援助业务工作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不敢有丝毫的懈怠。随着国家法律援助制度的深入实施和工作范围的逐步扩大,法律援助接待大厅接待的咨询者比以前更多了。面对大量的、繁杂的法律问题,他总是能够耐心、仔细地给予解答,力争使当事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在初审当事人的法律援助申请时,他也总是为受援人着想,能不让当事人跑的尽量不让当事人跑,能一趟办完手续的,绝不让当事人跑第二趟,力争为当事人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服务。并且,他总是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机会广泛宣传法律援助制度,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法律援助的内容,遇到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知道可以通过法律援助得到维权。

重管理

在业务管理方面,刘志丹负责全市23个律师事务所法律援助受理点的案件审核与指派工作,并对所里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指导。近3年来,刘志丹平均每年审核受理点的案件都超过1600件,全年245个工作日,日平均审核、指派案件7个,但在具体工作中,有时一天能审批35个案件。这项工作琐碎、繁杂,同时,还要随时对法律援助律师在具体办案过程中遇到的各类问题进行探讨和研究,加班加点是常事,但是,刘志丹都能够做到当天的案件当天审核、指派完毕,为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提供便利。

作为法律援助专职律师,除了业务管理外,他办理法律援助案件也很出彩,连续3年均有案件成功入选年度“河南省法律援助十大精品案件”。2013年,他办理的任某某劳动争议案被省军区政治部和省司法厅评为“河南省第一届军人军属法律援助精品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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