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牟县司法局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情况
来源:中牟县司法局     时间:2014-12-05 00:0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根据《中共郑州市委宣传部、郑州市司法局、郑州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的通知》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县委学习宣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安排部署,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宪法法律的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形成全社会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的氛围,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为郑汴牵手的中原明珠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12月4日上午9时中牟县司法局组织国土局、建设局、交通局、环保安全局、水务局、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工商局、质监局、烟草局、安监局、药监局26个重点执法单位及三个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援助中心共150余人在中牟县新世纪广场门前举办大型法制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主题。广场矗立彩虹门,悬挂大气球,邀请戏剧团和秧歌队进行表演,用于营造法制宣教氛围。活动现场共设立咨询台26个,悬挂横幅100余条,张贴宣传标语300余条,陈列展板30余块,发放宣传资料30000余份,场面声势浩大,人数众多,受教育群众达万余人。当天出动宣传车5辆。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冯政忠参加。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在政府所在地分别设立集中宣传活动场所,认真组织开展了全国宪法日法制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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