荥阳市举行“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
来源:荥阳市司法局     时间:2014-12-05 00:00

12月4日上午,荥阳市依法治市办、荥阳市司法局牵头组织全市47个市直单位在市人民广场隆重举行荥阳市“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治宣传日”活动

    市委书记宋书杰、市长王新亭、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淑霞、市政协主席付冬菊、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车建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建克、副市长方本选、政协副主席范胜利等领导深入活动现场,查看活动开展情况。宋书杰书记指出,法治宣传工作一定要贴近群众,一定要融入到群众生活当中,要充分发挥重要作用。郑州市依法治市办主任钱国强、副主任周辉应邀参加活动,并对活动开展给予了充分肯定。

活动现场,红色帐篷整齐划一,版面摆放错落有致,宣传彩球高高飘扬,盘鼓队载歌载舞,3米×18米大型展板展示着第一个国家宪法日宣传主题“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各单位咨询台上摆放着各种资料,宣传人员统一着装,佩戴普法志愿者红色绶带,向群众宣传《宪法》、《物权法》、《劳动合同法》、《道路交通安全法》、《人民调解法》、消防等与广大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法律法规,并认真解答各项咨询,活动现场喜庆热烈。

活动当天,全市15个乡镇(办)也在各辖区开展形式多样的“12.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如金寨乡组织开展“送法进村入户”活动,送普法宣传资料到村民家中。京城办邀请普法宣讲团到辖区学校开展“青少年法制教育专题讲座”活动等。

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全市共向群众分发宣传材料3万余份,发放“六五”普法宣传漫画1万余册,接待群众法律咨询3000人次,宣传活动受到广大群众的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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