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法律援助机构率先统一标示
来源:郑州市司法局     时间:2010-05-26 00:00

郑州市法律援助机构率先统一标示

 

为树立郑州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的良好形象,方便群众办事,便于社会监督,郑州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受理点将统一规范使用新的办公场所标示。

法律援助机构统一标示,有助于广大群众寻求法律援助,从而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的社会知晓率和覆盖面,让法律援助惠及更多困难群众。此举标志着郑州市法律援助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和便民利民服务水平又跃上了一个新台阶。

目前,郑州市共有13家法律援助中心,在律师事务所、司法所、街道办事处设立了97个基层法律援助受理点,在工会、妇联、残联、侨联、警察学会和劳动学会设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在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人民法院、公安派出所、看守所设有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办公室。2010年郑州市将以法律援助列入政府十大民生工程为契机,新建100个规范化的法律援助受理点,构建“半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方便市民就近申请法律援助,获得免费的法律咨询服务。

另外,郑州市、县两级法律援助中心还将统一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和受理点授铜牌,统一标示。明确工作站提供法律咨询、接受援助申请、办理代理事项、配合开展调查等主要工作职能和受理法律援助的申请流程,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规范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提高服务能力,更好地为困难群众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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