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郑市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意见》
来源:新郑市司法局     时间:2010-03-25 00:00

新郑市人民政府出台

《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意见》

 

近日,新郑市人民政府下发了《关于加强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的意见》(新政?2010?3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各有关部门、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等进一步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全市法律援助工作的整体服务水平,满足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意见》要求,全市法律援助范围除城市和农村低保户等经济困难群众外,凡是请求工伤、医疗事故、交通事故赔偿的;因遭受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请求维护合法权益的;农民工、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请求人身损害赔偿的;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都可享受免费的法律援助。

《意见》还将适时对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对领导重视、措施得力、成效突出的单位、律师事务所及先进律师进行通报表扬,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努力确保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目标的全面实现。为此,新郑市司法局、新郑市法律援助中心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积极向市政府汇报法律援助“应援尽援”工作,争取政府对该项工作的支持和领导。二是努力加强法律援助接待室的软硬件建设,认真做好来访群众的接待与咨询工作,凡符合法律援助标准的,保证做到“应援尽援”。三是进一步加大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力度,开辟农民工维权工作站,对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案件,降低门槛、简化程序、快速办理。四是明确要求律师事务所必须设立法律援助申请受理点,并且每名律师每年至少办理1件法律援助案件。五是积极筹备,在电视台等媒体播放法律援助专题节目,并将《法律援助指南》、《农民工法律援助明白卡》等宣传资料向人民群众免费发放。六是加强与信访、法院、仲裁、团委、妇联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联动机制,使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能够及时移送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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