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关于修改<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决定>(送审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告
来源:本站  时间:2018-02-28 10:27 

郑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关于修改<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决定>(送审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的通告

 

为了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地方立法工作安排, 《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订)》被列为2018年度提请审议的地方性法规正式立法项目。市发改委作为起草部门,向市政府送审了《关于修改<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决定>(送审稿)》及相关材料。为进一步推进主立法、科学立法、依法立法,市政府法制办按照政府立法有关程序规定,现将市发改委送审的《关于修改<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决定>(送审稿)》等全文公布,广泛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和建议,请于2018年3月26日前通过下列方式反馈至市政府法制办。

传    真:0371-67446680

电子信箱:lifazhengqiuyijian@126.com

通讯地址:郑州市中原中路233号市政府法制办法规处     邮编:450007

附1:《关于修改<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决定>(送审稿)》

附2:《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

 

                             2018年2月27日

关于《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征求意见情况

 

按照立法程序,市政府法制办于2018年2月27日至3月26日对《关于修改<郑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决定>(送审稿)》通过多个渠道、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广泛开展了征求意见工作。

一、分别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市政府法制信息网全文公布,向社会公众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

二、向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派出机构及市财政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建委、市审计局等市直有关部门征求意见和建议。

三、向所有市委常委、市政府副秘书长以上领导呈送征求意见和建议。

四、召集市政府法律专家咨询团委员召开专家论证会;

五、向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征求意见和建议。

截止3月26日,共收到各方面意见和建议46条,共采纳32条。其中,市领导批示5条;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派出机构及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12条;专家意27条;市政府立法基层联系点意见和建议1条;社会公众意见和建议1条。